第七條:人人都曾新手行,桿弟代言體貼心 |
高爾夫球場擊球規約第七條,2013/9/30 |
【羅開新聞中心葉怡君綜合報導】有時下場打球,難免遇到前一組球友擊球速度較慢,導致塞車的情況,此時,後組有些球品不佳的球友,不是直接大聲咆哮,要不就是惡性超越,故意在前一組球友還沒離開到後一組擊球距離外安全範圍時,就將球擊出,前一組球友不是嚇一跳,就是被球打到,十分危險且沒有禮貌。
有鑑於此,負責台灣高球運動推廣的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與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經八個月的籌劃、討論、開會,制定「高爾夫球場擊球規約」,於今年十月一日正式實施,全台灣有四十一家高爾夫球場配合辦理,希望推廣高爾夫禮儀,並藉此保障大多數守規矩球友的權益。
球場事業協進會理事長楊文遠說:「為提昇國內整體高爾夫文化,今年初由我及中華高協法規會主任委員楊崇志邀集兩會法律顧問及業界相關會員組成小組,就球場禮節、球友權益及球場營運等面向召開研討,並在合於法律規範下達成共識。」
「高爾夫球場擊球規約」共有十六條,其中規約的第七條為「人人都曾新手行,桿弟代言體貼心」,內容是「下場擊球運動遇前組擊球過慢時,應請桿弟或通知球場處理之,勿大聲咆哮或惡性超越,違反而不聽勸阻者,本球場得拒絕其繼續擊球運動,並得要求支付18洞之擊球費用」。 |
中華高協法規會主任委員楊崇志說:「高爾夫是很注重禮儀的紳士淑女運動,雖然擊球速度過慢也是不禮貌的行為,但如果後組遇上前組擊球速度過慢,應該請桿弟或球場人員協助處理,規勸前組加快擊球速度,才是文明的做法。」
楊崇志表示,如果大聲咆哮,會讓球場充滿暴戾之氣,不論是咆哮者、被咆哮者、桿弟或是旁人,都會感到不舒服;有些更失禮者,還會惡性超越,警告對方,不但會嚇到前組球友,還有可能打到他們,若因此激怒前組球友,還可能在球道裡上演全武行,這樣兩敗俱傷,誰也沒辦法好好打球。
楊崇志強調,人人都曾是新手,也可能發生擊球速度過慢的情況,此時應該也不希望被後組球員咆哮或惡性超越,大家將心比心,以柔性勸導取代惡性警告,讓高爾夫球場氣氛更為和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