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23.鬆散妨礙物
定義
所有定義的術語均以粗體字出現並依照英文的字母順序排列於本書的定義一節 -見29-40頁。
23-1.脫困
除了球及鬆散妨礙物均接觸或停在同一障礙裡之外,任何鬆散妨礙物可以移除而免罰。
如球停在果嶺以外之任何地方,而球員在移開鬆散妨礙物時造成球移動,則適用規則18-2a。
在果嶺上,如球或球標在球員移除一個鬆散妨礙物之過程中意外被移動,球或球標必須置回原位,只要球或球標之移動是直接歸因於移除鬆散妨礙物之動作所致,並無處罰;否則,如球員造成該球移動,他即依規則18-2a招致一桿之處罰。
當球在運動中時,可能影響球之移動之鬆散妨礙物決不可以移除。
附註:如球停在障礙內,球員決不可以觸及或移動任何位於或觸及同一障礙內之鬆散妨礙物-見規則13-4c。
違反規則之處罰:
比洞賽:輸洞; 比桿賽:二桿。
(在障礙內尋找球-見規則12-1)。
(觸及推球線-見規則16-1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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